书法基本理论本质论,书法基本理论的是

时间:2025-02-01 00:52:55 作者:水韵 热度:

一、书法的基本知识体系

1、中国书法理论体系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主要研究书法现象与规律,探讨书法的本质特征,书法作品的构成因素与作品的流程,书法创作的原则,书法赏评的性质和任务,书法的发生、形成和发展等等。

3、研究书法历史及其发展规律,探讨中国书法变迁、发展的史实,书法史的分期,历代书体演变和书家作品以及书法思想和书法批评。

4、3书法哲学(主要内容是书法美学和书法伦理学)

5、研究书法的哲学现象,探讨书法的本原,书法艺术创造的本质和过程。书法美学则探讨书法艺术美的本质、特征,书法艺术的表现内容与形式,书法美学的特质。书法伦理学则探讨书法道德意识和行为的本质、特征,书法道德教育和伦理实践的途径。

6、研究书法心理现象及其规律,探讨书法主体的心理机制、心理过程、思维形式和个性心理特征,思维本性在书法能力上的智能素养问题,个性心理与创作个性的关系。

7、研究书法教育现象及其规律,探讨书法教育的本质、目的和特点,书法教学的任务、过程、内容和方法,书法的学习过程和方法。

8、创作论则研究书法创作现象及其规律,探讨书法创作的基础、过程和方法,书法创作的内容与形式、继承与创新,书法创作技巧的表现手法与创作才能的构成因素。

二、属于书法基本理论的是

属于书法基夲理论的是字体与结构

三、古代书法审美理论两大基本体系

1、古代书法的审美理论有两大基本体系:

2、一是自然物象说,一是人格象征论。

3、自然物象说是用自然美来比喻书法美的意蕴,即“类物有方”;人格象征论是以人格来比喻书法,是对书法的某种人格界定,以人的某种生命要素或精神意味来描述书法美的内涵和艺术境界。

4、书法人格象征意味的理论发展,其脉络大致是萌生于汉代,成熟于清代,中间时期则是其成长发展阶段。

四、书法基本知识和理论知识

1、书法入门的基础知识,通常包括:书法的理论知识、书法所需的材料和工具、书法的书写姿势、执笔和用笔等。初学书法,一般从临摹碑帖开始,多选正书(小篆、隶书、楷书)为范本。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要持之以恒,在实践中慢慢体会。

2、书法的学习可以分为理论学习和实践(临习)学习两个方面。理论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正确的理论往往揭示着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的书法理论则是成功书法学习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五、东汉书法理论

1、汉代书法理论是建立在汉代书法审美趋于自觉的基础上的。书法本体的自律发展推动了理论的觉醒。汉代是书法理论的源头,同时也是艺术渐趋自觉的时期。

2、最早论述书法的一篇文章是东汉书法家崔瑗的《草书势》。赵壹的《非草书》是儒学向书法渗透的理论标志。

六、书法理论

1、答:一:写字要端庄平静而重心准立。

2、三:字的轻重要平衡,左右要均称。

3、四:布置空白要均匀合体显得字画清爽。

4、七:以奇形的体势表现出方正的结果,还要内外相称。

5、八:象形自然中的形态,广取它们的神采。

6、九:字体有挺拔险劲的风度而气宇轩昂。

七、中国书法提出什么样的理论

1、中国书法理论的滥觞可推溯至西周时期,这个时期出现的六书理论构成书法理论的滥觞形态。在西周时期,六书作为“六艺”中的一艺,成为贵族教育的必修学科。“六书”一说最初见之于《周礼》,但只有六书之名,没有具体的内容,后经汉代学者阐释才得以厘清。“在过去,我们对六书理论常常偏于从古文字学立场去加以探讨,而很少从书法美学、艺术学立场观照它的价值,因此书法家们大都视它为一种专门之学,甚至有误认为只有专攻篆书者有必要深究它,而习行草书者与它基本无关碍,但事实上,六书理论可以说是最早奠定了中国书法的基本观念与审美立场的所在的奠基学说。

2、作为中国书法的奠基学说,六书理论从空间结构、审美观念两个方面确立了书法理论的基点。“六书”理论的“象形”、“指事”、“会意”构成空间结构的三大基本元素,而“转注”、“假借”、“形声”虽然在结构形态方面并不完全是“观物取象”的立场,但表现在结构形态方面也还是视为立足的根基。

3、“六书”理论对空间结构的关注和阐释是与汉字——书法的物态化相一致的,中国文字之所以能够发展成为一门艺术正是它的形式自律所造成的。但书法的形态结构,又并不是纯粹形式化的,它是一种象与意的有机结合,“六书”理论对文字——书法的批评立场正显示出这样一种辨证观念。首先,书法是“象形”,即“观物取象”的结果,但书法的“象形”并不是对自然万象的机械模拟,而是一种主体介大的抽象化提取——立象见意。这在文字早期发展中就已显露出端倪。从距今约4800年的半坡仰韶陶器刻画符号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个时期的文字符号都是极其抽象化的,表现为纯粹的结构组合,而同一时期的仰韶半坡陶器纹饰、彩绘则显示出写实的典型的绘画意识。这说明文字与绘画在取象方面从一开始就走上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文字注重对自然的主体意义的抽象化提取;而绘画则注重模拟、再现自然。正是文字的这种抽象化性质,奠定了书法艺术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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